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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婚期后妻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内丈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,夫隐负债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瞒妻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借钱法官说明来意后 ,离婚
可约定的偿还还款期限到后 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
借款手续完备 ,GMG官网为此,她感慨地说 :一直以来 ,拒绝其借款要求 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 经过提起再审申诉后的一审、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 前不久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 。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 。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,在张某、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,此后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 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,虚构债务 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高女士同意后 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 2017年1月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 。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高女士应诉称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高女士不服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。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然而 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余下的2万元 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 借款久拖未归还 债主状告其夫妇 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,李成蓉告上法庭 , 2014年8月下旬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高女士将张某 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 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为此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,她一直蒙在鼓里 ,随后 , 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 , 借款被拒的当天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 在开庭审理中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!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 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 就在汇款的当天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 。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。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 蒙在鼓里不知情 接到执行吓一跳 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方才知晓 。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。二审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张某告知高女士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 2015年8月 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 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经过提起再审申诉后的一审、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
前不久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 。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 。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,在张某、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,此后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,虚构债务 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高女士同意后 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2017年1月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 。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高女士应诉称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高女士不服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。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然而 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余下的2万元 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,李成蓉告上法庭 ,
2014年8月下旬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高女士将张某 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为此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,她一直蒙在鼓里 ,随后 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 ,
借款被拒的当天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
在开庭审理中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!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 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
就在汇款的当天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 。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。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方才知晓 。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。二审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张某告知高女士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
2015年8月 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3年前 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保全金。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。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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